(2021年10月28日天元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株洲市天元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法院院长帅团结同志所作的《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区人民法院过去五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未来五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责编:陈文美
初审:陈文美 二审:李毅哲 终审:于芳
来源:株洲高新区(天元区)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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